信息来源:益秦集团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3-09-30
陕西省汉中监狱课题组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十八大报告第六章“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又对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专门进行了论述。目前,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面临着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机遇,监狱文化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也面临着大发展大繁荣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建设监狱文化是我们目前迫切需要研究与思考的问题。
一、监狱文化的概念与中国监狱文化的内涵
(一)监狱文化的概念
“文化”两字最早见于《易经》:“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文化”即“人文化成”的简称。由此可见,文化与人息息相关,文化总是特定人群的文化,人总是文化中的人。没有人就没有了文化的主体,没有了文化,人就不成其为人。这是我们理解文化和监狱文化的重要依据。
对监狱文化的理解大体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从监狱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角度来理解监狱文化。监狱无疑是一种文化存在,是窥见一国文明的窗口。第二种观点,认为监狱文化是主流文化和亚文化的结合体,监狱文化并非仅仅指监狱主流文化,它还包括监狱亚文化。监狱主流文化才涉及“建设”问题,亚文化不但不能“建设”,相反只能想方设法予以“限制”。第三种观点,将监狱文化理解为监狱中的主流文化,并将监狱文化作为大力倡导和建设的对象。进而提出,监狱文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监狱文化是指监狱在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实践中所建立起来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人文文化的综合;狭义的监狱文化则是指监狱对罪犯的管理教育过程中所建立起来的以精神环境和改造氛围为特征的精神文化。从广义上看,监狱中的环境和物质条件固然属于文化的一部分,但是监狱文化的核心仍然是精神或氛围。本文以第三种观点的广义概念作为论述的基础。
(二)中国监狱文化的内涵与本质
中国监狱文化是指体现社会主义文化本质要求的、在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为监狱所特有的、且为多数监狱警察、罪犯认同并共同遵守的最高目标、价值标准、基本信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及其在改造罪犯活动中的反映。监狱文化可分为三个层次。即表层文化、中层文化和深层文化。表层文化,主要指监狱名称、结构布局、建筑特点、设施功能、外观风格等等,是一种标识文化,是深层文化和中层文化的外在表现;中层文化,主要指监狱的各种管理规范、规章制度、执法活动、文化活动等等,是一种行为文化或制度文化。深层文化,主要指监狱工作宗旨、价值观、精神特质、职业道德等等,是一种理念文化,在监狱文化中处于核心和支配地位。
监狱文化的本质应体现在地位和作用上:一是 服务罪犯改造是中国监狱文化建设之任务。改造罪犯是监狱的根本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这就要求监狱文化建设必须着眼于罪犯的改造需求、着眼于人民群众对监狱的期待,以改造罪犯为己任二是中国监狱文化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先进文化是监狱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监狱文化建设应体现先进文化要求,并为先进文化提供文化资源、传播平台。 三是 中国监狱文化应植根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土壤中。监狱文化建设应依托民族传统文化优势资源,在广大警察和罪犯中,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体现中华民族的主流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追求。四是 中国监狱文化应吸收人类文明共同成果。当代中国监狱文化是植根于自己的土壤而创造出来的符合本国国情的特有文化,同时也是世界监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文化的发展必须立足基本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比较研究中不断传承和创新。
二、监狱文化建设的功能
(一)监狱文化建设保证监狱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坚持什么样的文化方向,推动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是一个政党在思想上、精神上的一面旗帜”。加强监狱文化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重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建设,树立依法办事、守法为荣的风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从而保证监狱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二)监狱文化建设是监狱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加强监狱文化建设,激发警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热情和创造能力、形成全体警察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就能同心同德,成为推动监狱事业发展的巨大的精神动力。监狱文化还为我们提供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过程中认识自我、改造自我的知识和方法,通过科学、文化教育及知识传播,通过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提高警察的科学文化素质,开发人的智力为监狱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监狱文化建设是改造罪犯的重要力量
文化改造罪犯的功能就是文化认同。通过加强监狱文化建设,加强罪犯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教育,将主流价值观通过罪犯喜闻乐见的形式表现出来,润物细无声,先进思想文化得以传播和渗透,潜移默化的引导罪犯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导向,自觉认同、接受和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达到对自身精神世界的改造。
(四)监狱文化建设为监狱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内外部环境
没有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狱内改造秩序,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也就无从谈起,加强监狱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正确执行刑罚,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传播法治理念,普及科学知识,提高警察和罪犯的文明程度等等,就能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同样,以监狱文化影响,促进形成与外部和谐关系,从而树立监狱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社会对监狱工作的广泛认同与支持,形成监狱工作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监狱文化建设标志监狱法治文明水平
法治,是一种理念,一种精神,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我国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党的十五大也把“依法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加以确定;十七大提出了“全面落实”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监是依法治国在监狱工作上的体现,依法治监不仅是一种制度变革和组织重构,而且也是一场文化、观念的革命。监狱文化建设中所体现出的法治精神,是我国监狱法治文明的标志之一。
三、监狱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
(一)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监狱文化建设全过程,融入警察成长的全过程,融入罪犯服刑的全过程,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警察、罪犯的思想观念,使之形成并坚持正确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
(二)坚持法治理念,树立践行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的观念
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观应是监狱文化建设重要价值取向。法治不仅要求法的权威性和依法而治的法的工具价值,而且强调立法对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的追求,以及法的内容的合理性等法的实质理性。法治的内在价值在于体现公平、正义、平等与人权保障,其核心是国家权力的依法行使。监狱是国家的最主要刑罚执行机关,承担着对罪犯实施惩罚、改造和教育的重要职能,严格依法执行刑罚,践行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公正的观念是监狱文化建设重要价值取向。
(三)坚持尊重和保障服刑人员的人权的观念
尊重和保障服刑人员的人权应是监狱文化建设重要价值取向。2004年修正后的《宪法》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反映了“以人为本”,即人是权利与权力的本原的法律精神,同时,以权利保障为核心,在法治的框架内确认和保障人的尊严、自由与权利,也是实现法治的一个基本条件。保障罪犯权利的观念在监狱文化建设中应占有重要的地位。
(四)坚持和谐共处的观念
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公正的社会。社会的和谐必须建立在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公正既包括政治层面上的法律地位平等与权利分配的公正,也包括经济领域中利益分配的公正。在犯群中培育有序、平等、和谐共处的观念尤为重要,应为监狱文化建设的价值取向之一。
四、监狱文化建设的内容
(一)培育监狱精神
培育监狱精神,形成监狱核心价值观。监狱精神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相吻合,而监狱核心价值观要与广大警察、罪犯对监狱文化的期待相协调。警察个人应具有八个方面的文化品质,即崇高的职业精神、先进的思想理念、正确的价值取向、杰出的现代意识、良好的职业操守、高尚的道德伦理、优秀的文化素养、精湛的工作技能。监狱组织的文化品质应包括正确合理的价值定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一心为民的服务宗旨、适应监狱的专业特色、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深厚浓重的人文意识等。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人文环境和文化氛围,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思想道德体系,应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诚信意识为重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的意识。
(三)发展监狱科学
发展监狱科学,形成包括改造罪犯、队伍建设、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等理论为主要内容的监狱理论体系。发挥监狱科学在认识监狱、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引领思潮上的重要作用。
(四)发展物质文化
发展物质文化,使其成为监狱文化发展的物质载体,主要包括器物设置、园林美化、标志标识、文化室、工作环境、生活环境、建筑物等,其直接展示监狱外在文化形象。
(五)健全规范体系
健全规范体系,使其成为文化发展的制度保障,监狱工作的事项都应当有规范,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形成规范体系,成为警察和罪犯的行为准则。
五、当前监狱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监狱文化建设价值认识不足
目前,普遍存在着对监狱文化还停留在听之有声、见之有形的表面文化上,并没有在制度和理念层面上下功夫,尤其在在罪犯的改造上,对监狱文化所具有的改造人的功能缺乏充分认识。
(二)将服刑罪犯置于监狱文化建设人文精神之外
监狱文化建设就是把监狱建成平安的监狱、和谐的监狱、充满人文精神的监狱。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在大力倡导人文精神的同时,很少倾听服刑罪犯的建议,很少从服刑罪犯的角度去分析、思考监狱文化建设的针对性问题,往往错误地认为监狱文化建设是警察的事情,警察才是主体,服刑罪犯只能被动地接受。这样,就导致了监狱文化建设背离了人文精神。
(三)将监狱文化建设孤立于对罪犯的改造工作之外
监狱文化建设应该是监狱整体改造罪犯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应该渗透在日常的对罪犯的矫正教育过程中。就目前的情况看,一些监狱文化建设注重的只是表面现象,忽视了罪犯在心理上的认同和内化,忽视监狱文化内在的熏陶和积淀,监狱文化建设的价值没能在罪犯改造之中体现。
(四)将监狱文化建设等同于监狱中的监舍、教室、生产车间、监狱环境布置的修缮
一些人片面地认为,监狱文化建设就是把监狱的环境搞好,在监狱中大兴土木,认为新建筑、花园、草地、名贵的树木等就是监狱文化的象征。以监狱的一堵墙、一个角落或者一个部分,搞一些时髦或应急性的东西,为监狱文化贴上一个醒目的标签,就以为搞好了监狱文化建设。这种做法,只重视形式,而忽视监狱文化对罪犯改造的作用,以及凝聚警察职工精神力量的作用。
(五)将监狱文化建设片面地等同于监狱所进行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一些监狱虽然频繁地组织了多种多样的活动,但在组织过程中,往往重形式而轻内容,不注重文化理念的宣扬与传播,未能真正做到乘活动之舟,载文化之实。
(六)对监狱文化建设投入不足
监狱文化建设,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于对监狱文化价值的认识不到位,因而存在投入不足的问题。无论是深层的理念文化,中层的制度文化,还是表层文化普遍投入不足,另外在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中,也缺乏从文化建设角度的考量与研究。
(七)监狱文化建设制度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监狱文化建设在制度上没有依据和保障,尽管每年也开展一些文化活动,却显得粗放和松散,缺乏系统指导性和专项制度保障。
(八)监狱文化建设开放性、共享性不够
监狱文化是社会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具有开放、共享的文化特征。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却时常因监狱的特殊性,特别是监狱安全的需要,禁锢着文化资源开放与共享,使得监狱文化处于封闭状态,很少被社会认知。由于制约了与社会文化的交流,监狱文化也难以从外界获得有益于自身完善与发展的各种养分。
六、监狱文化建设的方法与途径
(一)加强监狱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加强监狱文化建设就应把监狱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纳入监狱工作的总体规划,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要把监狱文化建设作为评价监狱工作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发挥广大警察、罪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警察和罪犯是监狱文化建设的主体,激发警察、罪犯文化创造活力,鼓励警察、罪犯积极进行文化创造活动,对于充分发挥警察、罪犯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监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建设高素质监狱文化工作者队伍
全体警察和罪犯是推动监狱文化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但也需要担当重任、起领军作用的专业人才。这就要将监狱文化建设的职责分配到监狱机关相应的部门和罪犯的专业组,建立一支专业技能综合素质高的人才队伍。
(四)增加文化建设的物质投入
文化发展离不开物质基础,监狱文化建设同样需要物质支持与物质载体。在加大监狱文化建设物质投入总量的同时,建设完善文化载体。在监狱内建设公益性文化设施,例如建设图书室、博物馆、文化活动室,创造条件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载体。
(五)培养崇尚学习之风,促进监狱文化建设
建设监狱文化,我们不能不抓紧学习,要“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应培养崇尚学习之风,通过学习丰富我们的知识、提高我们的素养、增强我们的实践能力,努力建设学习型监狱,促进监狱文化建设。
(六)加强监狱文化建设的理论研究
从理论层面对监狱文化建设所涉及的命题进行阐释与体系构建,是监狱文化建设中一项紧迫的任务。从理论上研究监狱文化形成及发展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和一般方法,形成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时代发展、具有行业特征的监狱文化理论系统,从而奠定监狱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石。
(七)建立监狱文化评价体系
建立监狱文化评价体系有利于了解监狱文化发展的现状,便于对监狱文化进行有效控制和反馈,能够引导监狱文化发展的方向,能够对监狱文化作横向纵向的比较,有利于系统提升监狱文化建设工作水平,为动态调整监狱文化建设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总之,监狱文化建设是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其对于推进监狱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战略作用,我们要在实践中大力推进监狱文化建设,这必将对监狱事业科学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
课题组成员:王虎明,汉中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龚献祥,汉中监狱党委委员、企业副总经理;
王 起,汉中监狱企业人力资源科科长。
联系电话:(0916)2895161,13891669887